第137章 欲练此功,必先……
“所以,这就是你们北蛮子的修炼方法?你特娘的没骗我吧?”
楚歌有些惊着了。
噌!
达头鼓将插进心脏的锥子拔出来,贱了一地的血,可他人却没事,只是疼得龇牙咧嘴。
“只有最接近死亡,才能觉醒体内的神魔之血!我们每一个神族的战士,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我已经觉醒过了,所以这次只是给你做个演示。”
你还怪贴心嘞!
楚歌有点儿嫌弃,“冒昧问一下,你们都这么扎心,有没有撑不过来的?”
达头鼓愣了一下,想了想道:“你是说,会不会有人死?”
楚歌颔首。
“当然会死人,不能觉醒神魔之血的就无法修补伤势,那些都是被神抛弃的人,活着干嘛?”
竟然还挺有道理。
不过这也就确定了为什么北蛮子士兵虽然彪悍,但人数却远不及大安士兵的原因。
估计不是生育能力不行,是特娘的都这么扎心,给扎没了。
所以他们攻打大安,更多只是为了抢夺物资,并不是真正的占领,因为人太少。
楚歌想了想,觉得应该就是这样。
当然,他们也不敢真的把大安逼急了,倾全国之力和他们血战一场,采用合理的人海战术,不是没可能将他们一起拖入深渊。
但这样对他们,对大安,都不是最明智之举。
毕竟还有南疆,西方诸国,东夷,各方势力。
拼着灭国一战,那位永寿帝君不会做的,北境的王轻易也不会这么做。
雁门关之战,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好吧,姑且认为这是第一步。那么接下来呢?不应该只有这么简单吧?”
楚歌继续问道,他想学,不过扎心是不可能扎心的。
但不妨碍他了解了全部修炼过程后,有所领悟。
“体内的神魔之血觉醒之后,要引导它流遍全身的节点,当全身节点连成一片,第一境就修炼完成了!这个时候身体的自愈能力会达到极其恐怖的程度,只要不是被挖掉心,割下脑袋,就能不死。”
节点?
楚歌想了想,这所谓的“节点”,指的应该就是穴位,将每一个穴位相连,那么就等于全身的经脉都被贯通。
这就有点儿厉害了啊!
不是相当于大安的武者直接踏入八品通脉境了吗?
怪不得这些家伙力气这么大,经脉贯通,气力自然非同小可。
“那你是如何让自己的皮肤出现金漆的?”
这是楚歌最关心的问题。
“我们神族战士只要让自己陷入疯狂之中,体内的神魔之血就会通过皮肤外溢而出,覆盖全身!也就是你说的金漆!”
达头鼓如实答道。
楚歌没有急着继续问,而是抱起胳膊陷入了短暂的沉思之中。
北蛮子第一境的修炼过程其实很简单,让自己陷入绝境,进而唤醒体内的所谓的“神魔之血”,然后再用这部分“神魔之血”,贯通全身各个穴位,打通经脉,此刻第一境便正式完成。
需要用时,只需要刺激自己,让自己进入狂暴,这时,“神魔之血”便会从皮肤的毛孔外溢,覆盖全身,达到近乎“铜皮铁骨”的防御状态之中。
“如果我也拥有神魔之血,那么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他们所谓的第一境。可神魔之血到底是什么?怎么感觉和真气差不多呢?但是一个人,怎么可能天生就有真气?”
楚歌一时有些想不通,接着低头看向达头鼓溅在地上的血。
这血液之中应该就含有所谓的“神魔之血”,但从肉眼来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颜色也是红的,并非金色。
“把你的手给我!”
达头鼓一听此言,猛地一惊,“你……你要我的手?我的手要是给了你,我就不能挥舞大刀了!”
我去!
楚歌有点儿无语。
这货这脑回路,还真是强大。
“不是让你切下你的手给我!”
楚歌也懒得多解释,上前一把扣住达头鼓的粗壮手腕,然后将自己的朱雀真气注入其中。
“催发你的神魔之血!”
楚歌命令道。
“我……我需要刺激!”
啪!
楚歌抬手就是一耳光!
达头鼓一下子就愤怒了。
很快,楚歌注入到达头鼓体内的朱雀真气便遇到了抵抗。
一丝微不可查的金线凶狠地向着朱雀真气撞了过来。
有点儿意思,果然狂暴!
楚歌冷笑一声,当即加大朱雀真气的注入。
红色的朱雀真气立刻那丝金色的气息相撞,仅仅一个照面,金色气息便溃不成军。
然后,竟然掉头就跑!
“想走?没那么容易!”
楚歌控制朱雀真气穷追不舍,然后化作红色的大鸟,一口啄向那条金色小虫。
用力一撕,“金色小虫”一分为二。
楚
歌这时用朱雀真气裹着半条“小虫”,迅速收回体内。
“你歇着!我回头来找你!”
不再理会脸上露出痛苦之色的达头鼓,楚歌转身便走。
竟然真的抓到了半条“神魔之血”,看看能不能和我的朱雀真气融为一体。
楚歌快步奔回自己的房间,立刻盘膝而坐,让自己的意识进入经脉之中。
被攫取来的那丝“神魔之血”,此刻极其暴躁。
它愤怒地冲击着禁锢住自己的朱雀真气,可惜,它实在太小了。
在朱雀真气的阻拦之下,它就像是掉入了河中的蚂蚁,只能随波逐流,最后进入楚歌的丹田之中。
但这只小蚂蚁又极其顽强,无论怎么冲刷,都不肯屈服。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竟然也不能将它驯服。
娘的!
楚歌有点儿头疼,果然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真的能轻而易举地驯服,大安武者怕是早就各个“铜皮铁骨”了。
但也无妨,先禁锢在体内。
慢慢想办法就是!
反正就这么一点儿“神魔之血”,倒也不能把他怎样。
看谁能耗过谁!
楚歌不再纠结,选择放弃。
他还有事情等着处理,那个关山卫的小旗官送来了新的军械。
另外,他的陌刀被那个“王的儿子”给毁了,还得重新打造一把。
当然,抢来的这把剑倒也不错。
剑挡和剑鞘都是古铜色,刻有精美花纹,剑刃宽有十公分上下,剑长一米二三,寒光内藏,削铁如泥。
这剑他用起来刚好,可在北蛮子的手里,就跟把匕首似的。
唯一可惜这不是长柄的,不适合马上作战。
想想人家赵子龙,一柄龙胆亮银枪,一把青釭剑,这才是标配!
现在剑有了,所以陌刀也得配上。
这样才符合楚大人的威武气质!
身着官袍,外披大氅,腰挎宝剑,楚歌大步来至前院,一打眼就瞧见了三十岁上下的小旗官胡周全。
“胡老弟!”
楚歌热情地打招呼。
管你多少岁,到了楚大人的地盘,你就是个弟弟。
“楚大人,我又来送军械了!这回保证都是好货,您瞧瞧!”
不知为什么,楚歌总觉得胡周全今天对他的态度更加卑微了。
以前是店小二,今天直接三孙子了。
“大人,此次的军械每样各五十件,而且……”
韩信一上前一步,小声道:“都是新的。”
楚歌莞尔一笑,这才对嘛!
做生意,总拿烂货,做两三次,谁还跟你做。
“胡老弟,你果然是我的好兄弟!上次的一百石粮食被事情耽搁了,诶,你还不知道吧?北蛮子前夜来了我们石人镇,差点儿酿成大祸。答应你的粮食没有及时送到,对不住啊!”
楚歌脸上笑呵呵,可听得小旗官胡周全一阵汗颜。
就凭石人镇捕房的这么几个捕快,就守住了石人镇,楚歌更是一人一骑追敌上百里,活捉俘虏一名。
这些事,在关山卫早就传遍了。
一边夸赞楚捕头英雄虎胆,但同时,关山卫的士兵也在暗地里痛骂上官。
区区五十骑北蛮骑兵,关山卫完全可以吃掉。
但一将无能,连拔剑的勇气都没有。
楚歌表现得越耀眼,关山卫众将士的脸就越疼。
丢人丢到姥姥家了,也配称军人?
看胡周全一脸的无地自容,楚歌暗自冷笑。
关山卫这帮货,明明早就发现了北蛮铁骑入侵。
可却当了睁眼瞎,甚至连给石人镇预警都不肯。
若不是他早有防备,石人镇现在会是怎样的结果?
尸横遍野,房倒屋塌,一片焦土!
关山卫身为一方卫所,有防卫敌袭之责,可他们做的这也叫人事儿?
当兵的对于入侵者视而不见,任由他们去烧杀掳掠,那还叫个人?
楚歌火很大,但他也知道,这小小的小旗官根本没有话语权,真正要怪罪的人该是那些大人才对。
“罢了!”
楚歌伸手拍了拍连头都抬不起来的胡周全。
“我知道关山卫的弟兄还是有一腔热血的,怎奈上峰无战意,你们也无可奈何!不说了,你这次送来的礼物我很满意。所以加上上一次的,两百石粮,你吃过饭后,就拉走!走,请你喝酒!”
“楚大人,这……”
“没关系!过去的事儿不提了。你我还是兄弟!”
胡周全眼圈泛红,重重点头。
这样的人,他胡周全若不诚心结交,那就是眼瞎。
太讲究了!
……
饭后,胡周全拉着两百石粮挥手告别。
“都装了什么粮?”
楚歌目送着运粮车离开,向韩信一问道。
“一百石精米,一百石糙米!”
楚歌满意点头
。
你给我的军械差,我就给你糙米,你给的军械好,我就给你精米。
相信下次,这关山卫就知道该怎么做生意了。
“刘通回来了吗?”
楚歌随口问道。
听孔四说,与他们石人镇接壤的隔壁岚县大石镇,有位手艺顶好的铁匠。
刘通和县捕房的周管事学了点儿铁匠手艺,于是专门去看看。
要是手艺确实好,就带回来打铁。
从北蛮子那里缴获的六柄大刀可以打造十几把长刀,放着也是放着,不如都打了刀。
另外,楚歌的陌刀毁了。
牛老头儿那把陌刀还在岚县的县城丢失,所以得重新打一把,这一大早,刘通就带着两名捕快骑马前往。
此刻已经过了午时,按说也该回来了。
都说“说曹操,曹操到”,这人就不经念叨。
正说话间,就看到刘通独自一人骑马归来。
但楚歌定睛一瞧,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刘通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胳膊上竟然还有刀伤,这是怎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