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阿汉达:我一定要杀了他!

眼看那一骑从城墙前飞驰而过,关山卫众人这才意识到,这是真的!

这家伙竟然胆大包天的去追杀北蛮铁骑?

疯了吗?

等等!

韩千户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出现了错觉。

他是六品铜皮铁骨境,目力早已远超常人。

可他似乎看到那个在追杀北蛮铁骑的大胆家伙,有些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家伙还对他们比了个很奇怪的手势!

竖着一根中指!

这是啥意思?

“他的马,怎么好像是北蛮的马?难道是他抢的?”

“北蛮的这支骑兵好像比来时也少了几个,不会真被他打得逃跑了吧?”

城墙上的关山卫将士你一言我一语,最后都瞪大了双眼。

同一个念头在他们的脑中浮现出来。

不可战胜的北蛮铁骑,好像吃瘪了啊!

……

“马兄!还能再快点儿吗?你也不行啊!这特娘的追到北境,也追不上他们啊!”

楚歌抱怨道。

长得这么高大,跑起来却像匹母马,你也配是王子的坐骑?

哼哧哼哧!

黄骠马表达自己的不满。

它需要刺激的,需要蛮族的特殊方法唤醒血脉,这样它才能真正地风驰电掣。

你个乡巴佬,懂个毛?

“好吧!原谅你了。可我也不会刺激啊!等以后有机会再研究吧!”

哼哼!

黄骠马觉得这还像句人话!

取下麒麟弓,楚歌当即弓拉满月。

就不信了,一个都留不下吗?

咻!

一支箭矢激射而出,化作一道黑色的闪电。

噗嗤!

正中最后一骑的后脑。

接着,那傻缺蛮子竟然身体一栽,倒向了地面。

而被他骑乘的高头大马,也在此刻一个迂回,折返了回来。

扎骨亲眼目睹这一幕,无奈地摇了摇头。

他们已经够努力了,但这一趟出来猎杀,属实有失计议。

毕竟,此刻正处于两国议和期间。

另外,没有组织接应。

万一关山卫的骑兵这个时候冲出,后果不堪设想。

五十人的骑兵队,折损多达六人。

已经是个不小的损失了。

扎骨轻叹一声,加速奔驰。

……

“吁!”

楚歌勒住马缰,接着一个纵身而起,身在空中,向着那个正欲起身的北蛮子就要行斩首之举。

不过就在这时,这个北蛮子竟突然双手举起,高声道:“饶……饶命啊!”

楚歌一愣,赶忙剑下留人。

“你会说大安话?”

这可有些稀奇,毕竟刚才那一队北蛮骑兵,会说大安话的也就那两个头头。

“会!我的母亲就是大安人!”

卧槽!

原来是个杂种!

“你特娘的好歹有一半大安的血统,对娘家人动手还这么狠。你是人吗?”

“我……我是神族的勇士,我必须捍卫神族的荣光!”

“捍卫你娘啊!狗杂种!既然捍卫,饶命做什么?死了捍卫多光荣啊?”

楚歌没有客气,直接破口大骂。

“我也怕死啊!”

那杂种怯怯地道。

竟然还特娘的挺有道理。

“我只问你一个事儿,如果让我满意了,就饶你不死!”

那杂种顿时眼睛一亮,“你想问什么?只要不杀我,我什么都告诉你。”

“你会不会那个第一境,第二境啥的,就是浑身被金漆覆盖,刀枪不入的法子。能不能教教我?”

楚歌眨着大眼睛,满是期待。

这要是能学会,什么六品铜皮铁骨,都是毛毛雨。

楚大人随便拿捏!

“啊?这……这不好吧?而且你也没有神族血统啊?”

那就是可以教喽!

“我能不能学会不用你管,你只管教,教完了,我就放你回北境!这笔生意划算不?而且我相信,你绝不可能是第一个被俘虏的北蛮骑兵,所以也许你看来是秘密的秘密,其实根本就不是秘密。怎么样?”

杂种想了想,终于还是选择了妥协。

“好……好吧!但是……你不能再叫我杂种,我最痛恨别人叫我杂种。我有名字,我叫达头鼓!”

大头菇?

这名字,还真奇怪。

“知道了,大头菇,你现在是我的俘虏!跟我走吧!”

达头鼓有些无奈,可没办法,怂啊!

他娘自小就教他,男儿膝下有黄金,所以只有跪着才能捡到黄金。

看来是有道理的,这不就捡了一条命嘛!

“别想着跑,杀你,不过就是一剑的事儿!”

楚歌提醒道。

“知道,放心,我言而有信!”

呸!

楚歌才不信,怂货一个,有鸡毛诚信。

于是过了不多时,关山卫城墙上的将士们看到那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俘虏了一个北蛮骑兵,像牵狗一样地牵了回来。

韩千户赶忙仔细去看,终于想起这个男人是谁了。

石人镇捕头,楚歌!

赵阔的内弟!

“这小子,是个人才!以后绝对能成大事。不过这么说来,石人镇难道没有被屠?那可真是稀罕事。了不得啊!”

韩千户有些感慨,接着,他又看到那个家伙对着他和城头上的一众将士,竖起了中指!

“这个竖中指,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感觉被冒犯了呢?”

韩千户摇了摇头,有些闹不懂。

……

此一战虽然取胜,可赢得惨烈。

经事后统计,石人镇捕快,死八人,重伤九人,其余人等皆轻伤。

房屋毁坏五十七座,道路毁损,城门毁损……

天亮时分,鸡鸣镇、雄关镇的捕快匆匆而至,可战斗已经结束。

尔后中午时分,县捕房的捕快赶来,属实白跑一趟。

死人总是伤感的,但为了鼓励士气。

楚歌特意搭建了高台,当众为牺牲的八名捕快家属,颁发了“烈士”勋章,并给每家每户发放二十两银子抚恤金,粮食若干。

对参加此次战斗的捕快,楚歌每人发放五两银子,粮食若干,并私下宣布,将赐予他们修炼功法的机会。

按大安律,自然不能这样做。

可楚歌觉得无所谓了,人家都拼了命了,比特娘的在擂台上切磋更加值得提供修炼功法的机会。

厚葬了八名捕快,楚歌才开始清点此次的战利品。

北蛮骏马六匹,大刀六把,半身甲六套,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能从北蛮子尸体上扒下来的东西,都是战利品,裤衩除外,嫌恶心。

当然,楚歌的黄骠马和那柄抢来的宝剑不在其列。

这是他的私人战利品。

……

“楚捕头,你这次抢来的马不错啊!能不能卖我一匹?”

和郑云清他们同来的马公子眼睛雪亮,已经打起了北蛮骑兵坐骑的算盘。

这六匹马虽然精壮威武,但可惜都是公马,还都被骟过,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失去了极大的发展潜力。

对于致力于搭建一个马场的楚大人来说,也不是什么非卖品。

“马公子,你这眼光很毒辣啊!本来我不舍得卖的,可我暂时又抽不出时间带你们去猎虎。这样吧,我决定出一匹。三位公子要是都感兴趣的话,咱们价高者得,怎么样?”

直接出价,万一给低了呢?

这三位虽然没有那位“许公子”有钱,但好歹也是本郡的名门,妥妥地乡绅富二代。

“就一匹?我还以为你能出三匹,让我们一人骑一匹回去呢!”

马公子撇了撇嘴。

你想得倒美!

老子牺牲了八个兄弟,这人命什么价?

楚歌想怼回去,但还是忍住了。

赚钱要紧,毕竟他不可能只养这么二三十人的骑兵小队,以后,他打算养一支百人的骑兵大队,这样护卫小镇的安全应该就差不多了。

至于能不能顺利担任岚县的总捕头,这个还需要时间。

“马兄,这几匹马可是石人镇捕快拼了命才换回来的。楚捕头能割让一匹,已经是给了我们莫大的面子。要知道,这是正儿八经有神魔血统的宝马。在大安,在咱们定北郡,绝对不超过三匹!”

郑云清终于当了回人,知道帮楚大人说好话了。

“我出五百两!”

陶公子直接出价。

叽叽歪歪的,老子先出价,看谁有钱。

楚歌眼睛一亮,这才对嘛!

能用钱摆平的事儿,别用嘴。

“六百两!”

孙公子也很大气。

“你们……一匹马值这么多钱?”

马公子气得无语。

“物以稀为贵!纵是大安的宝驹,也有三五百两的。你觉得这些马,比那些宝驹如何?”

郑云清此话一出,马公子直接老实了。

“七百两!”

陶公子咬了咬牙,他也是好脸的人。

“八百两!”

孙公子不肯服输。

“你们……你们……老子出一千两!”

草!

让你们跟我争!

马公子使了大劲了。

陶公子和孙公子相视一眼,后退一步。

你是爷,你来吧!

于是,一千两银子卖了一匹。

可楚歌觉得还可以再卖一匹,然后……

又赚了一千两!

揣着银票,楚歌心里美滋滋。

到底是富二代啊,就是有钱!

“楚兄,可否……可否让我一匹?”

郑云清厚着脸皮道。

他其实不好意思开口,

但是一看马公子和孙公子各骑一匹,就感觉很没面子。

楚歌自然不会拒绝,其实他的本意是,全部卖掉!

一匹一千两,都是银子啊!

“可以,咱们是自家兄弟!我白送你一匹!”

楚歌大方地道。

这次的一千石精米,五百石糙米,还有药材,郑云清一个子儿都没要。

这是人家的情分,他不能差事儿。

“这怎么好,太贵重了!”

“都说了,是兄弟!兄弟之间嘛,什么钱不钱的。你瞧上哪匹了?”

楚歌走到马边,让他选。

郑云清想了想,挑了匹红色的。

其实就三个颜色,黑、红、深红,六匹马都差不多。

“它是你的了!”

楚歌取下马缰绳,递到了郑云清的手中。

郑云清有些激动,最后眼圈一红,郑重地道:“楚兄,你是我郑某人一生挚友!”

楚歌嘿嘿一笑,是兄弟的话,下次再找你买粮,我就没有负担了。

哈哈……

只是没想到的是,过了没多大会儿功夫。

唯一没有买马的陶公子也来了。

求着楚捕头无论如何卖他一匹,不然以后没脸见人了。

楚歌看他这副可怜样,终于是狠不下心。

罢了罢了,就再卖一匹吧!

于是,一千两,卖出了第三匹马!

次日清早,四位公子就要返回河阳县。

却惊人的发现,每个人都买了一匹北蛮马。

除了郑云清是兄弟情分,其余三人各自以一千两价格购买。

路上,三人才渐渐回过味儿来。

都夸楚大人是个聪明的商人呢!

就是不当人!

含泪目送着“送钱小分队”离开,楚歌摸了摸腰包。

万两银子到手,这感觉好踏实啊!

“只是,我应该完成任务了吧?新的任务怎么还没有公布呢?还有我的绝世兵器呢?”

楚歌皱着眉头有些想不通。

千万别告诉他,这把抢来的破剑,就是那所谓的绝世兵器吧?

那也太掉价了!

不过无所谓,当务之急,还是看看能不能学会那个北蛮子的什么“无敌”功法。

若是他也能像那位北蛮的王子似的,浑身被金漆覆盖,身高长一半,那场面想想都刺激!

到时候,说不定真的能越级将六品高手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吼吼!

……

北境!

依山河谷!

犀牛兵团大营!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

听着耳边的呼唤,阿汉达王子缓缓睁开了双眼。

映入眼中的是神族的祭祀,也是他的老师。

“老师,我……我怎么了?”

这位神族的祭祀穿着花里胡哨的长袍,形容枯槁,像是没有血肉的骷髅。

但仍旧高大,就是看着有些惊悚。

“你的元神差一点儿就寂灭了,是我用活人的灵魂献祭才唤醒了你!以后不要再那么鲁莽了!还有你被斩掉的手臂和腿已经接上,三个月内不能下床,不能运动。记住了吗?”

元神寂灭?

手臂和腿被斩落?

阿汉达忽然好难过!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啊?

只是他并不知道,还不止如此。

马也被抢了,剑也被抢了,就差一点儿小命了。

“我一定会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阿汉达咬牙切齿道。

接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高声道:“让夜莺来,我要让那个该死的家伙,付出代价!”

ps:万更第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