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刑侦一号案,悍匪白宝山(一)

在本书的序章中,有读者评论,提起悍匪这个词,第一个想到的是白宝山,由此可见,白宝山的案子,影响是非常大的。

此案之所以影响巨大,一方面因为案件性质过于恶劣,被害人中有多名现役军人,另外一部分原因,是由当时的社会环境造成的。

因为白宝山抢劫最多的一起案件,涉及到了民族矛盾以及外交关系,因此公安部对此案极为重视,宣传力度非常大。

此案被列为1997年,中国十大刑事案件之首,以此案为原型拍摄的影视作品《中国刑侦1号案》,让很多人了解到了白宝山这个人。

在电视剧中,丁勇岱将白宝山塑造成了一个有勇有谋、有情有义的悍匪,但和原型人物比起来,还是做了过多美化。

如果单论勇猛程度,白宝山当之无愧,此人胆大心狠,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整个犯罪生涯里,一共杀死17人,打伤15人,总计抢劫现金150万元。

但从白宝山的整个作案过程来看,并不能称为足智多谋,用大力出奇迹这句话来形容,还是很贴切的,当然这仅代表个人观点。

白宝山的祖籍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1958年出生于北京石景山,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弟弟。

当年的石景山,还属于北京郊区,白宝山的父母都在首都钢铁公司上班,属于普通工薪阶层。

在白宝山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所以家里的重担,一下都压在了母亲一个人身上。

由于此时白宝山的弟弟才刚刚一岁,母亲自己照顾不过来两个孩子,就把他送回了徐水县老家,由爷爷奶奶代为照看。

白宝山的整个童年,除了没有体会过母爱之外,连玩伴都很少,因为爷爷奶奶压根就没送他去上学。

在农村生活的白宝山,每天就是一个人坐在田间地头发呆,一直到了13岁,才被母亲接回北京,上了小学一年级。

上学晚也有一个好处,山子哥马上就成了班级里的老大,他比别的孩子都大了五六岁,从武力值上来讲,山子哥在同班同学里,就像项羽一般的存在。

但也正因为如此,山子哥往教室里一坐,显得鹤立鸡群,导致没有同学愿意跟他玩儿,他的性格也变的非常孤僻,每天都是沉默寡言。

到了小学三年级,白宝山直接辍学了,去了北京的一个酱菜厂当临时工。

又过了两年,他母亲托关系,给白宝山安排到了北京第一电探厂工作。

白宝山虽然没什么特长,但是身体特别强壮,此时刚满十八岁,身高就已经长到一米八了,还是有一膀子力气的。

因此白宝山当了一名装卸工人,靠出苦力赚钱,干活也很卖力气,但就是不爱说话,也很不合群。

不过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白宝山发现,自己并不是啥也不行,在某一方面,还是很有天赋的。

那是一次厂里组织的民兵训练,在实弹打靶的过程中,第一次摸枪的白宝山,不仅三发子弹全部上靶,而且还打出了一个优秀的成绩。

发现了自己的特长之后,白宝山就对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随后白宝山从亲戚手里,借来了一支气枪,没事出去打打鸟,要不就在家打打老鼠,仅仅一年的时间,枪法就练的出神入化。

但是枪法好,并没有什么卵用,又赚不来钱,工作职位依然没有改变,还是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低的工资。

在白宝山23岁的时候,和厂里的一个女同事结婚了,他老婆也姓白,两人婚后不久,就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

生活压力一下就变大了,白宝山动起了歪心思,开始和别人一起,出去偷东西。

1982年的12月份,白宝山和同伙入室盗窃,偷了两件旧衣服,价值十块钱。

1983年一月份,两个人再次入室盗窃,这次收获比较大,到手七十多件赃物,包括手表、皮夹克、高跟皮鞋等贵重物品,总共价值人民币五百元。

接下来山子哥又单干了一把,自己偷了一辆自行车,价值110元,结果很快就被警方抓住,随后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

结果到了1985年,白宝山之前的同伙,也因为盗窃被抓,把之前的事都交代了,同时还举报了白宝山身上的另外一件事。

1982年12月17号,白宝山出去偷了三包玉米,想拿回家喂鸽子。

没想到东西刚到手,就被主人发现了,两人拉扯几下之后,就扭打在了一起。

白宝山抡起手中的棒子,直接给了对方一下,导致对方鼻梁骨骨折,到医院缝了九针。

这种行为,就不仅仅是盗窃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升级成了抢劫。

另外警方又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出了白宝山的多次盗窃事实,包括轮胎、电视、以及工厂仓库里的多种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近一万元。

法院根据这些罪行,再次判处白宝山有期徒刑十一年,加上之前的四年,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十四年,从1983年3月8号起,到1997年3月7号终止。

白宝山觉得自己被判的太重了,就偷了点玉米,一下就多判了十年,自己人生的最好时光,就这么没了。

而且不仅仅如此,有句话说的好,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这次加刑,白宝山的老婆决定跟她离婚,带着一对儿女改嫁了,四年还可以等,十四年是真等不起。

白宝山本来就觉得冤,心里充满了恨意,现在老婆也没了,人生等于彻底毁了,这更让白宝山恨上加恨。

其实白宝山的运气,就算不错了,他偷自行车被抓,是1983年2月份,后面的案子被翻出来,是1985年。

两个时间点,正好错过了八三严打,不然仅凭抢劫这一条,枪毙都有可能。

到了1991年,由于监狱系统制度改革,白宝山的服刑地点,由北京换到了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继续在这边进行劳动改造。

这个监狱建在戈壁滩上,茫茫的戈壁滩,本身就是个天然的屏障,所以和其他监狱比起来,犯人的活动范围,要相对大一些。

但是狱中的生活,还是很遭罪的,每天到点起床,点名吃早饭后,犯人就得出去干活了,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在戈壁滩上砸石头。

武警会在干活的地方,四个角插上红旗,犯人只准在这个区域内活动。

到了中午,负责送饭的犯人会过来送饭,犯人吃完午饭继续干活。

等到晚上收工之后,武警再把犯人带监舍,点名吃过晚饭,一天才算结束,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看不到尽头。

这是大部犯人的日常生活,然而凡事都有例外,虽然都是蹲监狱的,但还是有少数犯人,过的要舒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