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拳法宗师

“地方县衙,风气太差,就像个大泥潭。不管多优秀的人才,在里面混几年,也都混成黑煤球了。”

“这种人一旦入京,根本无心办案,只会蝇营狗苟。”

“捕门喜欢的人才,是出身名门正派,世家大族,血气方刚,质朴纯良的小伙子。”

凌铳介绍完捕门的风气,突然话锋一转:“当然,萧兄弟这样的人才,捕门也欢迎,就是你这双眼睛吧,实在不好办,但想进捕门的话,也不是完全没办法。”

“哦,凌爷怎知道,我有心加入捕门?”

“令尊是捕门中人,你又这么热心地来帮忙,说对捕门无意,谁信呢?放心,咱们早点了结本案,一起返程回京,之后的事情,我来安排。”

凌铳的承诺,比薛义等人果决得多,萧麦自然开心。

子承父业,缉毒缉凶,一直是他的理想。一朝穿越,警察做不成,做个锦衣捕快,也能扫奸除恶,伸张正义。

更重要的是,官侠天赋“辟邪之眼”,最适合的就是捕门捕快、大理寺卿士、刑部官员这几个职业。

入捕门难度很高,可大理寺、刑部的门槛只会更高。

一旦入了捕门,到时候处理不完的公案,就是源源不断的奖励点。

称霸武林,指日可待。

暗喜过后,萧麦又想起一事,说道:“届时怕不能与凌爷同路,我还要护送张小姐回京。”

“我们玄黓队用人,不拘一格,兄弟何必还要讨好着庸队?”

张小姐是着庸队掌旗秦锐的未婚妻,凌铳以为萧麦此举是向着庸队示好。

萧麦解释道:“凌爷误会了。我遭遇仇人追杀,倒伏路旁,幸得张小姐出手相助,赠医施药。无论跟着庸队有无关系,这份恩德,我都必须偿还。”

“啊?”凌铳惊讶出声,或许是穷凶极恶、卑鄙无耻之徒见多了,再听到萧麦这番发言,多少有些不适应,许久才笑了笑,“言必信,行必果,知恩图报。兄弟有侠客君子之风啊,哈哈!”

戴完高帽后,凌铳再次邀请萧麦一起进山。

见萧麦面露迟疑,索性用上了激将法:“少侠若实在害怕,就在山外,等我们的好消息。”

闻听此言,萧麦只觉脑子嗡嗡响。

跟着去吧,有性命之虞。

不跟着去吧,以系统的悭吝劲,铁定不会给奖励,等于一趟下来白忙活儿。

河西屠村案,一千多条人命,就是一千多个奖励点。

萧麦现在,好似面前摆着一把左轮手枪,里面不知装了多少子弹。

朝脑门上来一发,枪响了,死;枪没响,赚一千多万。

犹豫到最后,萧麦自己都笑了,觉得换成寻常小说里的主角,莫说左轮,加特林都敢往脑门上怼。

知道自己有不死之身,就是这么豪横!

可萧麦,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不死之身。

在这场与自己的生死博弈中,最终取到决定性的砝码,还是那一千多条冤魂。

正义感,让萧麦选择开枪。

“好,我与大家一起进山。”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2个小时。

与河西村毗邻的山丘,因多年滥砍滥伐,光秃秃地不见一棵树。

土壤失去树木的保护,一下雨就流失,结果露出大大小小的石头,使得山上连荒草都见不着几根。

众人连着翻过两道山岗,终于见到了远处谷地中的一抹绿,犹如镶嵌在黄金上的绿翡翠。

然而,这块美丽的绿翡翠,却让村民望而生畏,两股战战:“差爷,你们要找的林子,就在前面,时辰不早,小人还得回家造饭呢。”

“行,你先回去吧。”

得到凌铳的许可,村民掉头就走,越走越快,最后变成了疾速狂奔,似乎生怕林子里冲出恶鬼,将他生吞活剥。

一名捕快,望着远方的霞光,不无忧虑地说道:“头儿,天快黑了,林子里一定更黑。真凶出招又快,夜战于我们不利。”

萧麦赶紧应和:“言之有理。不妨于此安营扎寨,待到明日再与他决一死战。”

此刻,距离冷却期结束,还剩1个小时。

凌铳回头,对四名捕手说道:“记住,咱们是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书上不都说‘锦衣夜行’吗?夜里才是锦衣捕快拿人的最好时机。”

萧麦心中吐槽:“凌爷,你是不是曲解了‘锦衣夜行’的意思?”

但有句话,萧麦很认同:“锦衣捕快不要怕夜战。”

夜晚,让懦夫愈懦,让勇者愈勇。这世上有无数罪犯,既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行凶,也喜欢借助夜色的掩护潜藏。

捕快如猫,贼人如鼠,猫欲捕鼠就必须熬夜,捕快抓贼就得习惯夜战。

“说起来,还是我功夫不到家,否则夜晚就是我真正的舒适圈。”

萧麦越想越后悔,没能及时认识到内功的作用,把武技点都加给了玄黄印。

“无论如何,这次都要大赚一笔,把吐纳练上去。”

望山跑死马,谷地看着很近,实则跑了二十分钟,才来到林地边缘。

萧麦时不时就会调出系统界面,查看冷却时间,这会儿还剩下40分钟。

“离冷却结束已经很近了,40分钟,只要再坚持40分钟!”

“有了!”

萧麦又想出一个主意,可以拖延时间:“不若放一把火,把真凶逼出来?”

凌铳摇头道:“是个好计策,可万一凶手被直接烧死在里面,我们交不了差。”

这会儿,太阳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沦,只剩下浅浅的一条边。

“枪来!”

听到凌铳吩咐,一名捕手就把手中短棍丢给另一名捕手,这名捕手则把自己的短枪,跟短棍嵌套在一起,组装成一柄长枪,恭敬地献给凌铳。

凌铳接过枪来,不住摇头:“密林里面用长枪,想害死老子?”说着,他重新把长枪分成两截,左右各执一半。

“枪?”萧麦听到凌铳换用短枪,不由发问:“凌爷不是拳法宗师吗,为何用枪?”

“哈哈,临阵对敌,还是枪用着更方便。让我考虑一下,是摸黑潜入,还是明火执仗。”凌铳望着漆黑的密林,眉头紧皱,脑筋疾速飞转,在分析了各种利弊后,吩咐道,“点火!”

“呼呼——”

很快,众人点燃了五柄火把,四个捕手各执一柄,剩下一柄则交到了萧麦手里。

让盲人提灯,萧麦只当是段子,未曾想有朝一日,居然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