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女娲!

陆泽年问:“你拒绝了?”

陆晴雪点头:“嗯。”

“拒绝得好!”

陆泽年哈哈一笑,又严肃道:“但咱们不能当花瓶,无论男方多非凡,你都得有自己的一份事业,展现出自己的价值,以后真要是进了秦家,才不会受人诟病,明白么?”

“嗯……”

陆晴雪又有气无力的点点头。

“那就早点去休息吧,明天上午我会召开董事会,你到公司交接一下,陆氏财团往后可就交给你了。”

“好。”

陆晴雪迈步上楼,突然回头喊道:“爸。”

“怎么了?”

“我……没事,我就是想问问,你打算去哪休息?”

她不打算把秦淮只是一个酒保的事情告诉父亲了。

反正父亲已经把陆氏财团交给她,以后所有的一切,她来承担就好。

“西塞罗岛。”

陆泽年下意识回答。

刚说完,他反应过来,脸上露出尴尬之色。

西塞罗岛位于大洋西侧,是一处环境优美的旅游胜地。

重点不是这座岛,而是这座岛上有一个陆泽年心心念念的女人。

陆泽年正想狡辩两句,陆晴雪开口说道:“妈妈已经走了很多年,魏阿姨一直等着你,爸你也确实该给人家一个交代,我支持您。”

“真……真的?”陆泽年怔住。

“真的。”陆晴雪认真点头。

“闺女……”

陆泽年心中感动,鼻子都有些发酸。

“爸,那我以后就不回家里住了哦,你不在家,家里空落落的,我不习惯。”陆晴雪顺势说道。

“唔……”

陆泽年思索片刻,大有深意看着陆晴雪:“你想去哪住?”

“去君君那,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好歹有个照应,而且她那离公司近,我以后去公司也方便一些,不用天天堵车。”

“好,我同意了。”陆泽年点头。

“谢谢爸,我去休息了,晚安。”

陆晴雪快步上楼。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房间里,陆泽年坐在沙发上,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老旧泛黄的照片,看着看着,他唏嘘道:“老婆,女儿长大了,马上就要接手我的事业,很多事情,我该放手了,魏薇等了我这么多年,余生我想补偿补偿她,你会怪我么……”

……

夜色沉沉。

有的人睡了,有的人还在回家的路上。

秦淮穿过繁华的大街,拐入僻静小巷,脸上依旧带着忿忿之色。

他已经从seven酒吧离职了。

一个小小的酒保,离职根本不需要经过老板娘的批准,找主管说一声就行。

工资会直接打到他卡上。

让秦淮不满的是陆晴雪。

又不要彩礼,又不要车要房,只要管吃管住就行,居然连这都不乐意?

简直是个渣女!

“玷污了我的清白,休想这么轻松把我踹开!我秦淮,你养定了,耶稣都阻止不了!明天我就搬你家去!白吃白喝还不干活!”

呼……

秦淮正想着,忽的感觉身后有破空声响起。

他眉头一挑,旋即头也不回,双脚离地,直接一个倒挂金钩。

砰的一声闷响,一个麻布袋子被他踢到墙角。

“什么玩意儿?”

秦淮疑惑不解。

刚刚踢的时候,感觉麻布袋子挺重,估计九十斤到一百斤的样子。

“谁?”

他抬眼四望,只看到一道黑影消失在远处。

距离太远,追不上了。

秦淮迟疑了一下,靠近麻布袋,警惕着伸手摸去。

入手有些软,却

又很有弹性。

“这手感……唔。”

秦淮下意识捏了捏,脑海中勾勒出大概的形状。

“兔子?”

他收回手,往左边移了一些,又伸出手摸。

手感跟右边一样。

“不会是谁的硅系女友吧?”

这么想着,秦淮解开麻布袋子上的绳索,脸色瞬间变得古怪。

麻布袋子里装的是个人。

一个女人。

长发凌乱披散,只穿着贴身衣物,露出大片白皙的肌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莹光,极为诱人。

秦淮将她长发撩起,露出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可爱脸蛋。

脸色略有些苍白,即便是昏迷中,秀眉依旧紧蹙,看起来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秦淮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也不知道这女人原本就处于昏迷状态,还是被他一脚给踢晕的。

再度抬头四望,偏僻巷子里寂静无声。

“美人计?还是栽赃陷害?”

秦淮脑海中念头快速转动,旋即摇头叹息。

这大晚上的,要是把一个只穿着贴身衣物,昏迷不醒的女人扔在这里不管,秦淮的良心会受到谴责。

如果后续出了什么岔子,可能这女人一辈子就毁了。

思前想后,秦淮还是决定把她带走。

重新把麻袋套上,秦淮扛着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快速回到出租屋,关门反锁后,才把她从麻布袋子里弄出来。

这个过程中难免有些肌肤之亲。

等到把这女人放在床上,盖上薄毯,秦淮才长长呼了口气。

额头上满是密密麻麻的汗珠。

这可比跟强敌厮杀一场,还要艰难得多。

拧开一瓶矿泉水,一口气喝光,秦淮啧啧嘴。

“也亏得你遇到的人是我,换做其他克制力稍稍弱一些的男人,绝对会被吃干抹净。”

实在是这女人的身材太动人了,但凡是个男人,谁见谁迷糊。

站起身来,秦淮拿了干净衣服,去厕所洗了个澡。

穿戴整齐后出来,见女人还在沉睡。

他不免有些担心。

那一脚的威力他自己很清楚,如果踢出个好歹来,就成了他的责任。

“我不是想占你便宜,只是想看看你有没有受伤。”

秦淮嘀咕着,微微拉下薄毯,又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但旋即,他视线落在女人的脖颈处,目光一凝。

那里有一道微红的三叉标记。

秦淮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两个字。

女娲!

不是神话传说中造人补天的女娲。

而是一个国际上臭名昭著的犯罪组织。

专门做贩卖器官的勾当,人神共愤!

女娲在世界各国都有作案,早就被国际巡查盯上。

可直到现在,依旧逍遥法外。

女娲的每次行动之前,都会进行蹲点,锁定受害人之后,就会在受害人的身上打下标志。

然后在半个月内,必然会采取行动,神不知鬼不觉把人掳走,再在秘密地方进行解剖。

手段极其残忍。

这女人脖子上的三叉标记,就代表她是女娲的目标。

今晚应该就是她被女娲的人掳走,只是不知道途中发生了什么变故,意外被秦淮撞见。

“好家伙,这么说来,你可就欠我一条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