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top2!咬狗正当防卫案?万朝观众石化:要不这狗你来当?

此刻的狄仁杰早就被天幕上的言辞所震。

第一反应是荒谬,第二反应则是骇然。

白嫖无罪?

初以为这是后世人的玩笑之语,可细细想来,却总感觉其中似乎蕴含着后世的法理核心!

一切,以理为主!

若无法理基础的支持,那便是无罪!

狄仁杰脑海中迅速将天幕上那位所说的言辞过了两遍,旋即忍不住骇然摇头。

不是不认可,不是不理解,而是彻底震惊。

狄仁杰怎么也想不到,后世的法律竟然已经完善到了这种地步,一切罪名竟然都有了这般详尽的解释,可谓窥一斑而见全豹!

“启奏陛下!”

“臣以为,陛下应当顺应天意,改修唐律!”

“寻花问柳之所或难取缔,但天幕演化中那些大道至理,确实值得我等深深感悟!”

“再者后世之繁盛天下有目共睹,若能取后世法理之精华更改我大唐的律法,实乃千古流传的功绩,于陛下于天下,都是大功一件!”

狄仁杰的语气极为郑重,其中并无半点拍马屁的意思,可听在武则天耳中却是极为受用。

她的确需要这样的一件大功,来让自己千古留名!

想了想,武则天大手一挥便传下了圣旨。

“朕心甚慰!”

“传朕口谕,着大理丞狄仁杰修改大唐律法,期间若有事端允你便宜行事!”

大明。

名臣张居正望着天幕上的画面,神情严肃。

他是一个不苟言笑的性子,也懒得在这种什么白嫖无罪的事上纠结。

他真正在意的是,为何后世法学已经深入到了这种地步?

他可以想象到,后世之法律定然是一本渺如云烟,浩瀚至极的无上大典。

可惜,如今的明朝需要变法,需要的却不是这个法!

张居正微微摇头,但数百里外的一处庭院内,海瑞此刻也是神情哗然。

他在民间素有海青天之称,但此刻遇见这样的问题也觉得一阵伤神。

天幕上的那些法学理念没有错误,可落在大明朝的现状下,却是有些不合时宜。

正当他深思的时候,画面再变!

【top2!咬狗正当防卫案!】

天幕上的画面有了轻微的变化,依然还是那个张三,但身后的背景却是有了改变。

罗翔老师继续开口,语气中半带着调笑的意味。

“假如狗咬你,但是你把狗咬死了算不上正当防卫?不算!因为狗没有学过法律,没有法治观念,它咬伱并不叫不法侵害!”

“但假如这只狗比较贵,他要来咬你,你把狗咬死了这个叫什么?这是紧急避险!”

“再比如,张三签了一只狗放狗来咬你,你把狗咬死的话,这就叫正当防卫!为什么?因为狗已经成为了张三犯罪的工具!”

《张三:怎么又是我?》

《直接给我cpu烧了,每个字单独我都认识,合在一起我直接傻眼!》

《真离谱,有狗你是真咬啊!》

《我就好奇了,张三是不是得罪谁了?》

三句话一出,万朝观众不知有多少人集体石化。

这种刁钻的问题,怎么看都不正经吧!

你家正经人能把狗给咬死?

要不这狗你来当?

大汉。

汉武帝刘彻此刻已经将脸上的笑意收敛干净。

或许之前他也觉得天幕上的这个案例,分明就是搞笑的!

可当真正理解那其中的深意后,刘彻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

这种法理之学,对于后世的繁华定然起到了极大作用。

旋即便召来了张汤。

君臣两人隔着案桌对视一眼,后者立马恭敬跪在地上。

张汤此刻对于刘彻的想法已经有些些许猜测,可毕竟是真龙天子的心意,他也不敢妄自揣测。

转头便回想起了刚才天幕上发生的那一幕。

震撼,实在是太令人震撼了!

张汤作为“乱世当用重典”这一理念的严格执行者,一开始也觉得所谓的白嫖无罪实在是让人无语。

但只是片刻思量后,便察觉到了其中的真意。

后世之法理已经将一切都解释清楚!

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位冥币逛青楼的狠人的确没有罪过。

甚至在接受了天幕上那位法学大家的理念后,就连张汤也觉得,在如今的大汉天下假如发生这样的事,似乎也毫无办法!

就在张汤还在思考的时候,刘彻轻轻开口。

“张汤?”

“天幕内容你应该也看过了吧,朕如今要给你一个差事!”

刘彻的声音将张汤打断,旋即立马跪下,敬听圣谕!

“从今天起,汉律必须大改,务必做到将各类罪名、条目解释清楚,以避免无端争执!”

闻言,张汤也是反应过来。

看来自家主上应该也是意识到了,后世法律的重要性。

立马恭敬应声。

大宋。

黑脸包青天此刻的脸差点就变绿了。

这天幕是认真的?

要不是见识过这位法学大家的理论,包拯此刻只怕已经要甩袖而去。

可上一个案子已经让包拯心底生出了极大的兴趣,此刻看见天幕上的这个话题,立马思考起来。

正当防卫什么的,听名字就能理解。

但这所谓的紧急避险,却是让包拯好一阵头疼。

这是什么条理?

不过包拯也是颇有收获,微微眯起眸子说道。

“没有法治观念的畜生,是不能犯罪的,只能成为工具?”

“而打死一只畜生似乎同样不能用法律来解释!”

话未说完,画面再度变化。

……

只见罗翔老师喝了一口水后继续幽幽开口。

“不过有一年,法考当中考了一道极为怪异的题目!”

“说一个女的放狗来咬我,我不咬狗,我把这个女的咬了!请问成不成立正当防卫?”

这个问题刚一说出,万朝天幕之下的观众立马讨论起来。

“狗咬人,人去咬狗的主人不合适吧!”

“莫非这里面还有其他门道?”

“总感觉,似乎又是所谓的紧急避险?”

“有没有可能这就是正当防卫?”

还不等众人得出结果,罗翔老师已经将答案给出。

“当然成立!”

“中国有句老话大家应该都知道,擒贼先擒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