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时刻稚楚
日暮途穷
南乙走后,秦一隅和那个他用过的音箱面对面坐着,坐了整整一夜。
他没喝酒,却恍如置身于一场风暴之中,比音乐节那次还要大。烈风将这间屋子粉碎了,碎片卷在一起,凝成一个黑色的人影。
那影子也坐下,就坐在对面的音箱上,渐渐化出一双眼睛,浅色、像蜜糖又像狼的一双眼睛。
他曾对这双眼睛做过想象过最幻灭、最糟糕的设想。
可他根本没想过,原来这个人真的会再次出现,而且是以一种非你不可的姿态出现。
说毫无动摇是假的。否则他根本不会在看到的瞬间,就忍不住给了一次机会,打开了那扇打算永远封存的、名为音乐的门。
在此之前,他听到琴声都想吐。
然而,开启的原来不是一扇门,而是一个魔盒,里头装着那人恐怖的天赋和难驯的决心,强势、镇定,没有劝服,没有话语,只有一双手,一条bassline。
那双演奏的手暴力地搅动了这潭死水,留下汹涌的浪,然后离开了。
秦一隅企图摆脱这幻觉。
他来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
抬起头,他与自己对视,目光停留在脖子上的刺青,是一颗星星在他十八岁时掠过,留下的烙印。
[那你现在自由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他躲起来,以为可以自我麻痹,自暴自弃,最后才发现,这其实不过是一种漫长的活埋。
现在,记忆里那颗星星出现了,拿着铁锹肆无忌惮挖开荒草与土壤,用手扒开那些石头和灰尘,试图救出他。
但是不是太晚了。
为什么偏偏要在最狼狈的时候出现?为什么每一个音符都闪烁着天才的光辉,他越是用心听,越清楚现在的自己就是个废物。
一个不能再弹琴的吉他手,要去有什么用?
天亮了。他的手机也响起来。看了一眼来电人,秦一隅点了接通。
“小鱼啊,你那把琴卖出去了,我已经把钱转给你了!”王亮的声音满是喜色,好像很替他开心,“我弟说买家特爽快,什么都没问就直接买下来了,也没讲价,早知道挂高一点卖了。”
秦一隅假装开心地笑了两声,但实在太假,给自己都听乐了。
“谢谢王哥,帮了大忙了,明儿请您吃饭!”
“这么客气干啥。”
电话那头,王亮高涨的情绪却突然沉下来,又道:“吃饭就不用了,小鱼啊,要一会儿没事儿的话,来培训班一趟吧,帮哥搬点东西。”
秦一隅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他这人一向好的不灵坏的灵。
“好嘞。”
果不其然,等他赶过去,发现楼下停了辆搬家公司的大货车。王亮愁眉苦脸,边抽烟边叹气,说他老婆骑电动车摔了一跤,骨折了,老家一下子没了撑着的人,老父亲一直病着,现在也没人照顾,前几天回老家,刚到医院,就看到老婆抱着孩子哭。
“我在这儿,挣得不多不少的,耗下去也不是办法。”王亮分给他一支烟,“还是回去吧,在家随便干个小买卖,起码不累着她。”
秦一隅点了点头,望着远处灰蒙蒙的雾霾,吐了口烟,用更灰更白的烟圈挡住那团虚空。
“活着真没劲呐。”
一旁的王亮听了这话先是一愣,表情变了变,很快他又拢住秦一隅的肩,用力晃了晃:“小小年纪,还这么帅,别说这种话!”
秦一隅又吐出一个很圆的烟圈,然后用鼻尖去顶,边玩边说:“放心吧哥,没劲我也会好好活的。我妈交代过,我得听她的。”
看他这样,王亮脸上的笑愈发沉重:“都怪哥,害你失业了。”
他不说,秦一隅差点儿忘记这事儿。他立马挂上笑脸,晃着一头不长不短的卷毛,乐呵呵道:“嗐,我这人就爱当无业游民,多自由啊。”
不过坦白讲,钱确实也是个问题。
尤其是现在。
和王亮分别后,秦一隅翻出记事本里夹着的那张旧到泛黄的纸条,对着输入了银行卡号,将刚收到的吉他钱全数转了过去。
完事,他给当时在村里认识的布朗族女老师玉尼打了个电话,对方听闻,始终推脱,说自己会再想办法。
“还想什么啊,赶紧带着孩子去看病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可是……”那边的声音竟然带了些哭腔,这下秦一隅倒是真有些无措了,他可不会安慰人。
“别可是了啊。”秦一隅皱了眉,借口说信号不好,想挂电话。
对面的哭腔忍住了,又问:“他让我问你,你还回来看他们吗?”
听到这句,秦一隅眼前浮现出一张张纯朴、天真的脸。在他觉得人生糟糕到谁也不想见,只想往山里躲的时候,的确是这帮小孩儿拯救了他。
他熟知他们每一个人的家人,甚至是他们家里养过的小鸡、水鸭和小牛犊,每一个秦一隅都悄悄地起了名儿。尽管贫穷,但每一户人家都把他当做孩子、朋友,甚至亲人,用最热情最善良的方式包容他、照顾他。
那段回忆是浸泡在阳光与花香里的,是一张柔软的床,托住了坠落的他。
“当然了。”
他踢开路边的一枚石子,呼出一口气,笑着说:“明年的桑康节,我肯定回去。让他们等着我,都健健康康地,等我回去过节,一个也不许少。”
明明完成了心头一件大事,可他不觉得轻松,或许因为这只是个开始?孩子还那么小,这种病治起来好像也没个尽头。
那他自己呢?没钱,没未来,没有了按弦的手,欠一身债,甚至还没了唯一还算喜欢的工作。
他还有什么?
太糟了,一个这么糟糕的人,南乙究竟为什么这么执着。
不能继续想下去了,秦一隅强迫自己像倒垃圾一样倒掉这一切。
每当心头变得沉甸甸,他就会独自坐公交车,漫无目的,眺望窗外,坐到终点站再换乘。就这样,不知不觉中,他一路坐到了公主坟。
到站后,他跳下车,在附近的花店里转悠了一分钟,买了束打折的红玫瑰,然后骑共享单车来到一公里开外的公墓陵园。
雾霾不知什么时候散了,艳阳高照,愣是连片云都没有,晒得人睁不开眼。
面对母亲的墓碑,秦一隅一开始说不出什么话,像根木头桩子似的静静杵着,发了好一会儿呆,定定地望着墓碑上母亲年轻美丽的脸。
盯着盯着他突然笑了,笑得很大声。
隔壁还有正嚎啕大哭的一家人,听见笑声纷纷侧目,都忘了哭了。
一切都会过去的,人们总这么说。但这么多年了,秦一隅站在这里,依旧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人生走向崩塌的那一年,他甚至认为,自己一开始就不应该一意孤行搞乐队,这是错误的开端。如果真的听妈妈的话,老老实实念书、毕业,按照她的规划生活……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他们不会发生那么多争吵,他不会被自己的父亲出卖,不会气到拒接母亲的最后一通电话,母亲不会离开,他也不会出事,年纪轻轻就成了废人。
这世界残忍就残忍在没有如果。
他忘不掉认领母亲的那一天,好像也没办法再站在台上唱歌了。
过去这么久,他逐渐与一些既定事实和解,也接受了无可挽回的命运。这不容易,秦一隅几乎用尽全部气力,活生生地割下前二十年那个骄傲、恣意的自己,一刀一刀,再一点点打包扔掉。
然后南乙出现了。
他的出现开始让秦一隅忍不住回头,去看那些被他抛弃的血肉,每一块好像都还鲜活无比,仔细一看,啊,原来它们还裹着跃动的音符啊,一跳一跳的,真吓人。
“妈,你说,他为什么要出现呢?”
“会不会是我精神不正常?”他皱了皱眉,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留存过任何证据,来证明南乙真实存在过。
“最近我总发现一些怪事,一觉醒来,家里的东西不是少了,就是挪了位置,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你说会不会,这个人根本没出现过,是我幻想出来的,我在骗自己?”
听到这些话,隔壁那家人慌慌张张离开了,边走边谨慎地回头看,但当事人深陷思考之中,并未察觉。
不过很快,他又否认了这些神经质的猜想:“不对不对……”
那把伞的确消失了。
对,至少有这一个凭证,这令秦一隅松了口气。
南乙是真实的。
“我就该录下来的。”他跳跃地转换了话题,把妈妈喜欢的花放好,然后盘腿坐下,揪了一根草自顾自说着话,语气懊恼又孩子气。
“他弹得特别好,要是录下来,这会儿就能放给您听了。”
无人回应。
秦一隅干脆躺了下来,躺在墓碑旁边,小孩儿一样蜷缩着身体,用受伤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墓碑,好像小时候睡在妈妈旁边,抚摸她香香的头发。
他低声絮道:“早点儿来就好了,太晚了,我现在已经……”
话音未落,周围忽然起了一阵风,吹开秦一隅前额的头发,柔柔地拂上他的面颊。
于是[做不到了]这四个字被咽了回去。
他轻笑了笑:“您别骂我呀。”
风愈发大了起来,一片花瓣被吹散,落到秦一隅怀中。
秦一隅笑不出来了,手指捻起那一小片柔软的花瓣,顿了又顿,每吐出一个字,就好像从胃里吐出一颗沉甸甸的石头。
“要不还是……骂骂我吧。”
从陵园出来没多久,阳光就被云层遮蔽,他搞不懂是哪儿来的云,来得这么快,就好像墓地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温暖明媚的梦。
从梦里踏出来没多久,天就快黑了。落日红得刺目,像一滴晕开的血。
坐在公交车里,心事颠来晃去,他脑中莫名冒出一个词——近乡情怯。
他怯到甚至不想回到那间出租屋。因为他很清楚,只要走进去,打开那扇门,南乙的脸,他的眼睛,他的bassline……一切都会不受控制地往他脑子里钻,越钻越深。
这家他回不了了,只能去周淮那儿打地铺。
平时秦一隅几乎不会来过夜,他习惯一个人睡,周淮见他来了,就清楚这人心情不佳,所以什么都没问,只是在收拾穿孔工具时,想到南乙在纹身店里说过的话。
“哎,上次那小帅哥要你给他穿耳洞来着,他还来吗?”
昏暗的房间里,秦一隅眼神茫然。睫毛似乎又掉进眼睛里了,很难受。
他揉了揉眼,沉重地上楼睡觉:“不会来了,我说了再也别见了。”
流星划过的瞬间固然令人悸动,但消失之后,夜色只会更黑。
周淮很少听到秦一隅用这样的语气说话,赌气似的,很烦,也很难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人欠你什么……”他自言自语道。
确实欠了,虽然只是一把伞而已。
很可惜的是,南乙没能面对面亲自还给他。
不过出发前他就有预料,所以也没多失望。从秦一隅的小区出来时,他跨上摩托车,戴头盔前,视线对准了后视镜里的右耳,耳廓上已经有耳钉了,耳垂还空着,没穿过孔。
可下一秒,他的注意力就被新闯入后视镜的一伙人吸引。他们从一辆面包车上跳下来,手里还拿着家伙。
南乙有种不妙的预感,刚想放下头盔,但手机忽然响起,是妈妈打来的。
他只好先接电话。
“下周吗?”南乙低头确认日期,“是之前我说的那个耳科专家?”
“是啊。”妈妈在电话那头说,“虽然说希望不大,但我想了一下,还是得试试,你说呢?我也说服你爸爸了,咱们再试一次。”
“好,我去挂号,有消息了告诉你们。”南乙重新发动了机车,“您和爸在家等着,别自己来。”
“你还得上学呢,妈妈自己来就行。对了小乙,上次不是说要参加乐队比赛?别操心你爸了,你的事最要紧,还有,千万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妈妈不在你身边,凡事都要……”
“凡事都要小心,不要和人起争执。”南乙语气带了点笑,提前预判了母亲的嘱咐,“妈,我都知道了,放心吧。”
挂断电话,那帮人也消失不见,他戴上头盔,骑车离开。
晚上赶回排练室时,迟之阳和严霁已经练了有一会儿了,南乙是个行动派,三两下就和他们敲定了翻唱曲目。要说原创,他之前也写过一些,但并不想用。
严霁不明白其中的缘由。
“这首是无序角落的歌。”上了几年班,总在和客户领导打交道,他说话总是很委婉,“海选唱他们的歌……会不会太冒险?而且你确定要大改?”
南乙当然听得懂这话外音。
无序角落就是秦一隅,秦一隅就是无序角落。哪怕他现在不在,换了其他人做主唱,也改变不了这一固有印象。他们的歌早已被贴上“无法被翻唱”的标签,别说其他人,就连无序角落现任主唱,也一直被诟病“不是那个味儿”。
秦一隅的音色、表演风格和创作天分都是无法复刻的,尤其是live的表现力。他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符号,一个声音水印,永久地、如幽灵般刻录在无序角落的每一首歌里。
“就是因为是他的歌,才要大改。”
南乙低头调音,语气有着和这个年纪不相符的沉着:“套在他的模子里只有死路一条。”
迟之阳倒是不担心,他对南乙有着天然的信任感,笑着敲鼓:“咱们这也算是走钢丝了,多刺激啊。”
“可能是职业病吧,总是会下意识考虑风险问题。”
严霁耸耸肩,心想自己都裸辞了,考虑这么多也太晚了,不如痛痛快快玩儿一次。
于是他又说:“不过高风险高收益,比赛这种事,敢冒险的人才有机会赢。”
南乙歪着头看他,感觉这人意外地非常对胃口。看着成熟稳重,其实内心也有敢于博弈的疯劲儿。
这样的都能被迟之阳捡回来。
他插上音箱,笑着对迟之阳说了句:“你挺厉害。”
“啊?”迟之阳摸不着头脑。
不过被夸了总是开心的,打起鼓来都卖力不少。
“现在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每当身处一个小组,严霁总是恨不得快速确定好分工,更别提在海选前夕,目前为止,最重要的主唱部分还没定下来,这令他非常焦心。
相比较而言,键盘是旋律乐器,比鼓和贝斯都更适合分担主唱的位置,但他不认为自己的音色和唱功能独挑大梁,因此看向另外两人。
“谁做主唱呢?”
“哪有鼓手唱歌的?不得忙死。”迟之阳立刻指了南乙,“小乙音色巨好,气息也稳,你听了就知道。”
严霁有些震惊:“贝斯手做主唱的也不多啊。”
倒不是说没有由贝斯手担任主唱的知名乐队,当然有,只是这难度实在和吉他手做主唱不是一个等级。
“贝斯是节奏乐器,本身就不适合弹唱,除非贝斯手是根音战士,走走根音不管律动,只跟着旋律线张嘴,这样担当主唱位也不是不行。”严霁说着,看向南乙,“但你不是啊,如果要为了弹唱,牺牲你的技术,我反而觉得非常可惜。”
这话完全出自肺腑。
他见识过南乙强到惊人的器乐技术,和扎实的律动感,那是能稳住一整个乐队的必胜法门。要在保持这种演奏水平的同时,压着旋律线唱歌,和周伯通左右手互博有什么区别?
南乙的表情始终很淡,但很认真听他说完,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开口:“这样,我们先试试。”
但当他们正式地开始第一次排练,或者说,当南乙开口、进行贝斯弹唱的瞬间,严霁就明白,“试试”这种说法太自谦了。
这根本不是“试试”,是在拥有极高天赋的同时,练习过无数次的结果。
打从第一次见面,严霁就感觉这小孩儿很不一样,眼神很定,人很独,凡事说三分留七分,总有事要去做,没一刻闲下来过。
他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里面堆着一块又一块坚硬的秘密。
他没喝酒,却恍如置身于一场风暴之中,比音乐节那次还要大。烈风将这间屋子粉碎了,碎片卷在一起,凝成一个黑色的人影。
那影子也坐下,就坐在对面的音箱上,渐渐化出一双眼睛,浅色、像蜜糖又像狼的一双眼睛。
他曾对这双眼睛做过想象过最幻灭、最糟糕的设想。
可他根本没想过,原来这个人真的会再次出现,而且是以一种非你不可的姿态出现。
说毫无动摇是假的。否则他根本不会在看到的瞬间,就忍不住给了一次机会,打开了那扇打算永远封存的、名为音乐的门。
在此之前,他听到琴声都想吐。
然而,开启的原来不是一扇门,而是一个魔盒,里头装着那人恐怖的天赋和难驯的决心,强势、镇定,没有劝服,没有话语,只有一双手,一条bassline。
那双演奏的手暴力地搅动了这潭死水,留下汹涌的浪,然后离开了。
秦一隅企图摆脱这幻觉。
他来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把脸。
抬起头,他与自己对视,目光停留在脖子上的刺青,是一颗星星在他十八岁时掠过,留下的烙印。
[那你现在自由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他躲起来,以为可以自我麻痹,自暴自弃,最后才发现,这其实不过是一种漫长的活埋。
现在,记忆里那颗星星出现了,拿着铁锹肆无忌惮挖开荒草与土壤,用手扒开那些石头和灰尘,试图救出他。
但是不是太晚了。
为什么偏偏要在最狼狈的时候出现?为什么每一个音符都闪烁着天才的光辉,他越是用心听,越清楚现在的自己就是个废物。
一个不能再弹琴的吉他手,要去有什么用?
天亮了。他的手机也响起来。看了一眼来电人,秦一隅点了接通。
“小鱼啊,你那把琴卖出去了,我已经把钱转给你了!”王亮的声音满是喜色,好像很替他开心,“我弟说买家特爽快,什么都没问就直接买下来了,也没讲价,早知道挂高一点卖了。”
秦一隅假装开心地笑了两声,但实在太假,给自己都听乐了。
“谢谢王哥,帮了大忙了,明儿请您吃饭!”
“这么客气干啥。”
电话那头,王亮高涨的情绪却突然沉下来,又道:“吃饭就不用了,小鱼啊,要一会儿没事儿的话,来培训班一趟吧,帮哥搬点东西。”
秦一隅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
他这人一向好的不灵坏的灵。
“好嘞。”
果不其然,等他赶过去,发现楼下停了辆搬家公司的大货车。王亮愁眉苦脸,边抽烟边叹气,说他老婆骑电动车摔了一跤,骨折了,老家一下子没了撑着的人,老父亲一直病着,现在也没人照顾,前几天回老家,刚到医院,就看到老婆抱着孩子哭。
“我在这儿,挣得不多不少的,耗下去也不是办法。”王亮分给他一支烟,“还是回去吧,在家随便干个小买卖,起码不累着她。”
秦一隅点了点头,望着远处灰蒙蒙的雾霾,吐了口烟,用更灰更白的烟圈挡住那团虚空。
“活着真没劲呐。”
一旁的王亮听了这话先是一愣,表情变了变,很快他又拢住秦一隅的肩,用力晃了晃:“小小年纪,还这么帅,别说这种话!”
秦一隅又吐出一个很圆的烟圈,然后用鼻尖去顶,边玩边说:“放心吧哥,没劲我也会好好活的。我妈交代过,我得听她的。”
看他这样,王亮脸上的笑愈发沉重:“都怪哥,害你失业了。”
他不说,秦一隅差点儿忘记这事儿。他立马挂上笑脸,晃着一头不长不短的卷毛,乐呵呵道:“嗐,我这人就爱当无业游民,多自由啊。”
不过坦白讲,钱确实也是个问题。
尤其是现在。
和王亮分别后,秦一隅翻出记事本里夹着的那张旧到泛黄的纸条,对着输入了银行卡号,将刚收到的吉他钱全数转了过去。
完事,他给当时在村里认识的布朗族女老师玉尼打了个电话,对方听闻,始终推脱,说自己会再想办法。
“还想什么啊,赶紧带着孩子去看病吧,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可是……”那边的声音竟然带了些哭腔,这下秦一隅倒是真有些无措了,他可不会安慰人。
“别可是了啊。”秦一隅皱了眉,借口说信号不好,想挂电话。
对面的哭腔忍住了,又问:“他让我问你,你还回来看他们吗?”
听到这句,秦一隅眼前浮现出一张张纯朴、天真的脸。在他觉得人生糟糕到谁也不想见,只想往山里躲的时候,的确是这帮小孩儿拯救了他。
他熟知他们每一个人的家人,甚至是他们家里养过的小鸡、水鸭和小牛犊,每一个秦一隅都悄悄地起了名儿。尽管贫穷,但每一户人家都把他当做孩子、朋友,甚至亲人,用最热情最善良的方式包容他、照顾他。
那段回忆是浸泡在阳光与花香里的,是一张柔软的床,托住了坠落的他。
“当然了。”
他踢开路边的一枚石子,呼出一口气,笑着说:“明年的桑康节,我肯定回去。让他们等着我,都健健康康地,等我回去过节,一个也不许少。”
明明完成了心头一件大事,可他不觉得轻松,或许因为这只是个开始?孩子还那么小,这种病治起来好像也没个尽头。
那他自己呢?没钱,没未来,没有了按弦的手,欠一身债,甚至还没了唯一还算喜欢的工作。
他还有什么?
太糟了,一个这么糟糕的人,南乙究竟为什么这么执着。
不能继续想下去了,秦一隅强迫自己像倒垃圾一样倒掉这一切。
每当心头变得沉甸甸,他就会独自坐公交车,漫无目的,眺望窗外,坐到终点站再换乘。就这样,不知不觉中,他一路坐到了公主坟。
到站后,他跳下车,在附近的花店里转悠了一分钟,买了束打折的红玫瑰,然后骑共享单车来到一公里开外的公墓陵园。
雾霾不知什么时候散了,艳阳高照,愣是连片云都没有,晒得人睁不开眼。
面对母亲的墓碑,秦一隅一开始说不出什么话,像根木头桩子似的静静杵着,发了好一会儿呆,定定地望着墓碑上母亲年轻美丽的脸。
盯着盯着他突然笑了,笑得很大声。
隔壁还有正嚎啕大哭的一家人,听见笑声纷纷侧目,都忘了哭了。
一切都会过去的,人们总这么说。但这么多年了,秦一隅站在这里,依旧会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
人生走向崩塌的那一年,他甚至认为,自己一开始就不应该一意孤行搞乐队,这是错误的开端。如果真的听妈妈的话,老老实实念书、毕业,按照她的规划生活……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他们不会发生那么多争吵,他不会被自己的父亲出卖,不会气到拒接母亲的最后一通电话,母亲不会离开,他也不会出事,年纪轻轻就成了废人。
这世界残忍就残忍在没有如果。
他忘不掉认领母亲的那一天,好像也没办法再站在台上唱歌了。
过去这么久,他逐渐与一些既定事实和解,也接受了无可挽回的命运。这不容易,秦一隅几乎用尽全部气力,活生生地割下前二十年那个骄傲、恣意的自己,一刀一刀,再一点点打包扔掉。
然后南乙出现了。
他的出现开始让秦一隅忍不住回头,去看那些被他抛弃的血肉,每一块好像都还鲜活无比,仔细一看,啊,原来它们还裹着跃动的音符啊,一跳一跳的,真吓人。
“妈,你说,他为什么要出现呢?”
“会不会是我精神不正常?”他皱了皱眉,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留存过任何证据,来证明南乙真实存在过。
“最近我总发现一些怪事,一觉醒来,家里的东西不是少了,就是挪了位置,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你说会不会,这个人根本没出现过,是我幻想出来的,我在骗自己?”
听到这些话,隔壁那家人慌慌张张离开了,边走边谨慎地回头看,但当事人深陷思考之中,并未察觉。
不过很快,他又否认了这些神经质的猜想:“不对不对……”
那把伞的确消失了。
对,至少有这一个凭证,这令秦一隅松了口气。
南乙是真实的。
“我就该录下来的。”他跳跃地转换了话题,把妈妈喜欢的花放好,然后盘腿坐下,揪了一根草自顾自说着话,语气懊恼又孩子气。
“他弹得特别好,要是录下来,这会儿就能放给您听了。”
无人回应。
秦一隅干脆躺了下来,躺在墓碑旁边,小孩儿一样蜷缩着身体,用受伤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墓碑,好像小时候睡在妈妈旁边,抚摸她香香的头发。
他低声絮道:“早点儿来就好了,太晚了,我现在已经……”
话音未落,周围忽然起了一阵风,吹开秦一隅前额的头发,柔柔地拂上他的面颊。
于是[做不到了]这四个字被咽了回去。
他轻笑了笑:“您别骂我呀。”
风愈发大了起来,一片花瓣被吹散,落到秦一隅怀中。
秦一隅笑不出来了,手指捻起那一小片柔软的花瓣,顿了又顿,每吐出一个字,就好像从胃里吐出一颗沉甸甸的石头。
“要不还是……骂骂我吧。”
从陵园出来没多久,阳光就被云层遮蔽,他搞不懂是哪儿来的云,来得这么快,就好像墓地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温暖明媚的梦。
从梦里踏出来没多久,天就快黑了。落日红得刺目,像一滴晕开的血。
坐在公交车里,心事颠来晃去,他脑中莫名冒出一个词——近乡情怯。
他怯到甚至不想回到那间出租屋。因为他很清楚,只要走进去,打开那扇门,南乙的脸,他的眼睛,他的bassline……一切都会不受控制地往他脑子里钻,越钻越深。
这家他回不了了,只能去周淮那儿打地铺。
平时秦一隅几乎不会来过夜,他习惯一个人睡,周淮见他来了,就清楚这人心情不佳,所以什么都没问,只是在收拾穿孔工具时,想到南乙在纹身店里说过的话。
“哎,上次那小帅哥要你给他穿耳洞来着,他还来吗?”
昏暗的房间里,秦一隅眼神茫然。睫毛似乎又掉进眼睛里了,很难受。
他揉了揉眼,沉重地上楼睡觉:“不会来了,我说了再也别见了。”
流星划过的瞬间固然令人悸动,但消失之后,夜色只会更黑。
周淮很少听到秦一隅用这样的语气说话,赌气似的,很烦,也很难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人欠你什么……”他自言自语道。
确实欠了,虽然只是一把伞而已。
很可惜的是,南乙没能面对面亲自还给他。
不过出发前他就有预料,所以也没多失望。从秦一隅的小区出来时,他跨上摩托车,戴头盔前,视线对准了后视镜里的右耳,耳廓上已经有耳钉了,耳垂还空着,没穿过孔。
可下一秒,他的注意力就被新闯入后视镜的一伙人吸引。他们从一辆面包车上跳下来,手里还拿着家伙。
南乙有种不妙的预感,刚想放下头盔,但手机忽然响起,是妈妈打来的。
他只好先接电话。
“下周吗?”南乙低头确认日期,“是之前我说的那个耳科专家?”
“是啊。”妈妈在电话那头说,“虽然说希望不大,但我想了一下,还是得试试,你说呢?我也说服你爸爸了,咱们再试一次。”
“好,我去挂号,有消息了告诉你们。”南乙重新发动了机车,“您和爸在家等着,别自己来。”
“你还得上学呢,妈妈自己来就行。对了小乙,上次不是说要参加乐队比赛?别操心你爸了,你的事最要紧,还有,千万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妈妈不在你身边,凡事都要……”
“凡事都要小心,不要和人起争执。”南乙语气带了点笑,提前预判了母亲的嘱咐,“妈,我都知道了,放心吧。”
挂断电话,那帮人也消失不见,他戴上头盔,骑车离开。
晚上赶回排练室时,迟之阳和严霁已经练了有一会儿了,南乙是个行动派,三两下就和他们敲定了翻唱曲目。要说原创,他之前也写过一些,但并不想用。
严霁不明白其中的缘由。
“这首是无序角落的歌。”上了几年班,总在和客户领导打交道,他说话总是很委婉,“海选唱他们的歌……会不会太冒险?而且你确定要大改?”
南乙当然听得懂这话外音。
无序角落就是秦一隅,秦一隅就是无序角落。哪怕他现在不在,换了其他人做主唱,也改变不了这一固有印象。他们的歌早已被贴上“无法被翻唱”的标签,别说其他人,就连无序角落现任主唱,也一直被诟病“不是那个味儿”。
秦一隅的音色、表演风格和创作天分都是无法复刻的,尤其是live的表现力。他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符号,一个声音水印,永久地、如幽灵般刻录在无序角落的每一首歌里。
“就是因为是他的歌,才要大改。”
南乙低头调音,语气有着和这个年纪不相符的沉着:“套在他的模子里只有死路一条。”
迟之阳倒是不担心,他对南乙有着天然的信任感,笑着敲鼓:“咱们这也算是走钢丝了,多刺激啊。”
“可能是职业病吧,总是会下意识考虑风险问题。”
严霁耸耸肩,心想自己都裸辞了,考虑这么多也太晚了,不如痛痛快快玩儿一次。
于是他又说:“不过高风险高收益,比赛这种事,敢冒险的人才有机会赢。”
南乙歪着头看他,感觉这人意外地非常对胃口。看着成熟稳重,其实内心也有敢于博弈的疯劲儿。
这样的都能被迟之阳捡回来。
他插上音箱,笑着对迟之阳说了句:“你挺厉害。”
“啊?”迟之阳摸不着头脑。
不过被夸了总是开心的,打起鼓来都卖力不少。
“现在我们还有一个问题。”每当身处一个小组,严霁总是恨不得快速确定好分工,更别提在海选前夕,目前为止,最重要的主唱部分还没定下来,这令他非常焦心。
相比较而言,键盘是旋律乐器,比鼓和贝斯都更适合分担主唱的位置,但他不认为自己的音色和唱功能独挑大梁,因此看向另外两人。
“谁做主唱呢?”
“哪有鼓手唱歌的?不得忙死。”迟之阳立刻指了南乙,“小乙音色巨好,气息也稳,你听了就知道。”
严霁有些震惊:“贝斯手做主唱的也不多啊。”
倒不是说没有由贝斯手担任主唱的知名乐队,当然有,只是这难度实在和吉他手做主唱不是一个等级。
“贝斯是节奏乐器,本身就不适合弹唱,除非贝斯手是根音战士,走走根音不管律动,只跟着旋律线张嘴,这样担当主唱位也不是不行。”严霁说着,看向南乙,“但你不是啊,如果要为了弹唱,牺牲你的技术,我反而觉得非常可惜。”
这话完全出自肺腑。
他见识过南乙强到惊人的器乐技术,和扎实的律动感,那是能稳住一整个乐队的必胜法门。要在保持这种演奏水平的同时,压着旋律线唱歌,和周伯通左右手互博有什么区别?
南乙的表情始终很淡,但很认真听他说完,过了一会儿,才低声开口:“这样,我们先试试。”
但当他们正式地开始第一次排练,或者说,当南乙开口、进行贝斯弹唱的瞬间,严霁就明白,“试试”这种说法太自谦了。
这根本不是“试试”,是在拥有极高天赋的同时,练习过无数次的结果。
打从第一次见面,严霁就感觉这小孩儿很不一样,眼神很定,人很独,凡事说三分留七分,总有事要去做,没一刻闲下来过。
他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里面堆着一块又一块坚硬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