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夜杀(上)

坐船的时间过得无聊,小房间里红袖和李幼白面对面坐着,一黑一白不间断落到棋盘上,如此反复。

渐渐熟悉后红袖领悟精髓,发现只要有下到第三颗棋子没被封住前后两路,必定就能获胜了,与小姐杀得难解难分,等天色渐渐黑下来的时候,房间里突然爆发欢呼。

“我赢了我赢了!!”

古代人没太多娱乐项目,小小五子棋都能有如此大反应,李幼白收拾着棋盘上散落的棋子,一面看着仍旧兴致高昂的红袖面带笑意。

又一转头,发现外头天色将要黑了,昼长夜短的夏季似乎已经过去,而船只也在黑暗来临之前缓缓停靠在平缓的江河水域边。

萤虫泛着微弱的光四处飘动,红袖恋恋不舍的出门放下棋子出门帮小姐领取饭食,行路的官船之上,公家所有的东西寻常民船可不能比。

有酒有肉,与同类型的商船比较贵了一倍不止,做的是大买卖大生意,不然怎么会说再穷也穷不到官老爷呢!

能包得下整整三艘官船,自然在花钱上也没太多讲究,红袖端着饭食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白米饭肉食菜的香味在房间里弥漫,红袖点燃火烛关上木窗,回头时发现小姐还没动筷,有些疑惑。

“小姐,不合口味吗,我去给你换一份。”

李幼白适时伸手拦住,简单说:“不是,我想我们一起吃吧。”

她此举不过是随手为之,此时奴隶制并没有废除,仆役们吃饭睡觉都受到统一管理,其中有雇佣关系的,地位自然要比卖身的仆役高,不过吃饭睡觉都有特定的地方。

红袖扮做丫鬟接连几日吃了不少以前没吃过的苦,尽管明面上作为她的主子,许多事情在众目睽睽下是不太好做的。

哪怕别人也会因为自己的身份而不敢对红袖如何,不过在外人眼里,红袖始终是个丫鬟,有时候免不了遭受不公待遇,多留在自己身边总会好上不少。

可红袖未必不会多想,然而也并非想得太复杂,她不会认为小姐有别的心思,俏脸还是微微红了红,烛火的光亮将其掩饰,看不出丝毫变化。

她看着摆在桌上的饭菜,迟疑道:“两个人怎会够,小姐还是吃吧,待会我和别人吃去。”

“这可是朝廷的船,永远不缺米肉,大口吃就是,不够以我的名义再去加。”

李幼白并不在乎,说得也在理,红袖一想后忍住欣喜坐到小姐旁边,门关着外人看不到,两人将米饭分成两份,一起夹菜吃了起来。

一路上红袖多有劳累吃相比平时粗野不少,塞得腮帮子鼓鼓的然后一口咽下,李幼白有一口没一口吃着,她是不饿,看着红袖满足的神情她也有些开心。

“药铺经营的怎样,有遇上麻烦事吗?”

“没啦,就是小六子老丈人那头想入伙,我不是很情愿...”

言语之中能听出红袖的排斥,毕竟对她来说,与小六子相熟不代表和他亲戚朋友啥的熟络,人际关系涉及到利益的时候总是很麻烦的。

李幼白却很乐意听到这种事,有经历才有成长,“那你是怎么做的?”

“小六子这人在我看来有点软弱,我与他各占五成没同意入伙,但答应能够让他老丈人那般参与分工,至于红利怎么分就看小六子怎么做了,反正不能影响我的地位。”

红袖说得简单,不过确实是这个理,自己的地位首先不能被撼动,在此前提下其他任何事都是可以做的。

可又碍于小六子性格,红袖不想让他在老丈人那边抬不起头,将决定权都丢给了他,今后若是两家闹得不愉快,小六子也能收回自己的一份将人踢出去,难看是难了点。

涉及到钱亲兄弟都算明账,何况只是老丈人!

红袖的做法顾全了大局也照顾到了小六子,已有当掌柜的风范了,让李幼白选择她也会这么做。

发现小姐不吱声,红袖以为自己做的不够好,停下扒饭的动作试问道:“小姐,我做错了吗?”

“错不错我说的不算,你说的才算,这么做小六子明白的话应当是要谢谢你的。”李幼白放下碗筷不再吃了,拿起白绢擦拭着粉唇。

红袖呵呵一笑重新大口吃饭,“他又不是傻子,当时就说了。”

晚点的时候红袖困意上头早早离开,李幼白睡不着,就着黑夜离开房间走到甲板上吹风,看到稀稀落落的几个兵丁抱着火枪闲聊,有些人身上甚至还飘着酒味,怠惰因循一点纪律都没有。

每个王朝的弊病都是如此相似!

心中感叹一句,目光看向波光粼粼的水面,这时背后传来轻微的脚步,李幼白微微侧头,便看到了穿着粉色裙衫的苏尚,落落动人的姿态哪怕看多少遍都不会让人觉得腻味。

...

水面翻动,无声的水泡从幽深的河底浮上。

数不清的黑影游动着从远处靠近船底,不多时就已将三艘官船团团围住,哗啦轻微的响声,不断有人探头出水,他们嘴里都含着一把折射寒光的短刀。

短暂眼神示意后,一把把钩锁往上高抛挂住船侧,牵扯力道拉紧,随即,有人影开始往上攀爬...

位于中间的大船甲板上,李幼白刚与苏尚说了会话便忽然止住话头,好看的细眉微微蹙起。

她看向黑暗不见底部的河水,灯笼的火光打量水面,漆黑翻涌,似有物体从水底不断靠来,神色陡然一凝,以极快的口吻对不明所以的苏尚道:“快去通知你爷爷,有人偷摸过来了。”

她话刚出来时,三艘官船上已经有湿漉漉的人落地,浑身上下散发出浓重戾气,守在船侧玩骰子的兵卒扭头一看,刚想高喊出声,一支箭矢从岸边树丛里飞出射爆了他的眼球直穿脑髓。

这名兵丁话到嘴边没再出声,脚步踉跄,面部表情控制不住,口水鼻涕不知怎么的胡乱流出,走了两步后砰的一下摔倒在地。

动静响起,与他一块玩赌的兵卒扭头一看,一把闪烁着寒光的快刀就已经从他后颈捅了进去,拿刀的是个壮汉,他将刀刃在兵卒脖子上转了一圈,用力一提,头颅带着错综复杂的血管就被丢到了地上。

顺着绳索爬上而来的匪兵迅速出刀将余下几人补掉,将他们的尸体拖到暗处藏好,带头壮汉舔了舔脸上的血,啐了一声,“妈的,老子一马当先拿了个老二。”

而那树丛之中,拿着箭矢有着百步穿杨绰号的男子,鹰一般的眼睛瞧见了壮汉动作,嘿嘿得意笑了声,一招手,他身后几十个带刀匪兵跑出树林朝着岸边快步上去。

可在此时,他忽然看见中间船只上有一男一女两人,男子似是发现端倪并让女子通风报信,他拈弓搭箭,箭矢死死锁在女子头上。

正要射出,那男子的脸毫无预兆预兆转了过来看向他所在的方位,隔着几百米,瞬间的对视让他赶紧收起箭矢藏了回去。

心脏剧烈跳动,那片刻就已经让他看清了脸,就是画卷上价值三万两的人头。

“好敏锐的人...”

他嘀咕一声,吹了个口哨后黑夜里跑来一匪兵,他开口说:“告诉大伙,穿黑衣服的公子哥在中间那艘船上,先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