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章 给住建厅把脉
国庆黄金周的第五天,经过各市艰苦卓绝的努力,46.98万条线索全部处理完毕,查封各类共有产权房、公租房46.98万套;并且根据群众举报,查封保障房1689套;群众自发性的上缴保障房5656套,这是意外之喜,不在原本掌握的线索范围内。
10月5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保障房领域后续相关问题。
三点钟,会议准时开始,由省委副书记、省长王鸿涛亲自主持。
省纪委副书记张小斌通报本次执法行动中涉及公职人员腐败方面存在的问题:截止目前,共发现2.8万条线索,涉及人员多达1.65万人。小斌表示,现在掌握的线索仅为冰山一角,随着这次行动的持续深入,可能会牵扯出30—50万人,因为将近50万套违法违规的各类保障房,每套都有相关工作人员开绿灯、打招呼、走后门。
省住建厅长贾明远汇报了本次执法行动取得的实际成绩。
听完汇报,王鸿涛第一个感觉到头大如斗,如果只是几千人有问题,这个决心还好下,严肃处理。但是,涉及了几十万名公职人员,不可能一棍子把他们都打死都处理了,甚至都不能让他们的前途受到影响。因为,这些人都是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处理过严,把他们的前途毁掉,很可能会造成他们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以混日子结束职业生涯,那样最终损失的还是政府和老百姓。
王鸿涛切实体会到了什么叫法不责众,有些拿不定主意该如何处理这几十万人,便说道:“同志们,今天把你们召集过来,首先要说声抱歉,难得的假期给你们浪费了,我有两个补偿方案,第一是会后自费请你们喝顿酒,茅台管够!第二是事情忙完后,你们都可以请七天假,把十一假期给不回来,假条我批!”
会场马上响起热烈的掌声,长安市长胡昊笑着说:“省长的酒一定得喝,喝的踏实、放心,理由嘛大家都知道!”
王鸿涛继续说道:“咱们商量一下这些违规公务人员的处理意见吧,可能涉及到几十万人,不好搞呀!”
常务副省长牛前华看出了省长的为难,说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觉得要统筹用好教育、帮扶手段,一对一回访教育‘解心结’、面对面沟通交流‘鼓干劲’,让他们重树信心、重燃激情。对犯过错误的干部,也要关心关爱。
一方面,犯过错误的干部,也是我们要帮助引导、教育的对象,应该团结犯过错误的同志一道工作。因为,犯过错误的干部,依然是我们党内的干部,也是一笔干部资源。
第二方面,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干部犯错误,是难免的。只要还能教育,还能真心悔改,那就依然能为我们党做一些工作。这样的干部资源,不能简单的、粗暴地抛弃。
对犯过错误的干部,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教育、予以使用,让他们继续感受到党的温暖,改过自新,鼓足勇气,和大家一道,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王鸿涛点了点头说:“确实不能一弃了之,不过该教育的还得教育,要让他们意识到犯的错误,起到警示训诫的作用。”
纪委书记刘佗说道:“我觉得应该因人而异,该处分的还得处分,尤其是那些犯的错误比较严重的,否则大家不会对党纪国法敬畏,这次犯了错啥事没有,会不会下次继续犯?”
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各抒己见,讨论了有半个小时。
王鸿涛总结道:“涉及到的人太多,还是先查吧,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对于情节严重者,从严处理一批,起到警示的效果。情节轻微者,以处分为主;对于犯的错误不大,认错态度良好者,以教育为主,不用大张旗鼓的宣传。
关于这50万套共有产权房、公租房,没啥说的,全部重新分配,这次可不许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必须要让有需要的人拿到房,任何人胆敢违规违纪,那没啥说的,坚决予以双开,具体工作唐冰省长负责,住建厅实施。”
唐冰点头说道:“好的,我会加强监督。省长,对于这50万套收缴回来的保障房,法院的同志和我探讨过几次,我想提个建议。”
“提建议是好事,我就那么听不进去不同意见?把你为难成这样?”
唐冰笑了笑,说道:“省长,这些房子是强制性查封了,如果就这样无条件收缴了,原房东确实经济上受到很大的损失,虽然他们确实违规违法违纪,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常常被一些托关系走后门的人挂在嘴边,以为法律可以徇私情。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这里的‘人情’并非人之私情,而是指本于人性的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法律不外乎人情,是指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能脱离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而人类共同的道德情感也就是所谓的天理。人情、国法、天理是相互统一、相互依存、契合无间的。
如果执法者在执行法律的过程中,不能够秉持法律顺人情、合天理的道德理性,而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的条文,那么就可能导致一种‘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冲突。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权衡于二者之间,使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则通行而无弊矣。
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顺应人情,法律褒扬和滋润人们共同的道德感情。法合人情则兴,法逆人情则竭。情入于法,使法与伦理相结合,易于为人所接受;法顺人情,冲淡了法的僵硬与冷酷的外貌,更易于推行。”
当面临一些法律不足而人情所共喻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会使结果明显违背公众的道德情感时,应当带着思考服从制定法,多体察人情所共喻之处,使裁判结果‘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
王鸿涛笑道:“还是我们女同事细心,怕我自己打自己的脸,不能接受建议,真是煞费苦心呀!你的意见我同意,在执法的过程中,我们要一个尺子衡量,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如果不那样我们的工作也没法开展。到了处理的时候,咱们可以商量,50万套房子,少说也有一两百亿的价值吧,放在谁身上都要跟你急,所以就出现了大唐不夜城聚众请愿事件。为什么当时我没有妥协?就是为了表明政府的态度,如果谁都拿不合理的理由要挟政府,难道都要妥协吗?基层现在有种乱象,什么事都要往政府推,基层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很容易妥协。我举两个例子:第一,交通肇事死了人,家属把死者直接抬到县政府,就能从政府拿到钱;第二,有个女孩被强奸,犯罪者已经绳之以法,民事部分也就行了赔偿,按理这事已经了解,可家属和政府多年纠缠不休,竟然真的要来了一个分配工作的指标,理由是他们女儿没法活人了。当分配的时候,他们又提出要求,把工作给儿子。仅仅半年后,他们又开始上访,给女儿要工作。
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软弱无能、息事宁人,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这种现象是要不得的!这个问题咱们以后在探讨,继续说50套房子的事。唐省长提出的意见很合适,也很及时,我同意按照当初购买价给予返还,但是,必须要让他们意识到犯的错误,惩罚还是要有的,否则对主动腾退房的不公平,那五万的罚款是有法可依,继续执行,这项工作由法院去做,蔡院长,还得继续辛苦你,这次的执法行动,公检法系统出力甚多,谢谢你们!”
法院院长蔡成勇忙说:“省长见外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省政府的命令我们坚决执行。”
王鸿涛继续说道:“既然今天的会议是关于保障房,那我就多余说两句,也算是给住建厅提几条要求:不管资金闲置或违规、配套滞后、位置偏远,根本问题是地方过分重视保障房拉动投资、稳定经济的功能,而不是住房保障的社会性、财政之于政府应是公共服务供给。
首先,让保障房回归公共财政职能,剥离经济增长功能,这才能确保保障房资金投入和建设进度,公共配套与保障房建设同步推进;
其次,回归保障房‘保基本’住房需求,违规侵犯公共资源者以诈骗罪论处,从根本上杜绝屡禁不止的寻租乱象;
再次,对于进入存量时代的地方,要以‘补人头’取代‘补砖头’,加大货币补贴的占比,让符合条件者持币到市场上租房、买房;
最后,为避免保障房“乱象”愈演愈烈、屡审屡犯,当前亟待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尽快出台《秦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这样的法规,将保障房供给的公共财政职能、保障房建设、分配等成熟的做法明确下来,作为地方及职能部门责权利标杆,开展工作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