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变态杀人狂!

  过完年,天气还有些冷。

  特别是寒风呼啸而来的时候,麻雀“晶晶”就躲在屋檐下瑟瑟发抖。

  齐沙让晶晶进屋躲避风寒,它还不乐意,说麻雀就应该这样生活,否则就成宠物了。

  有太阳升到天空的时候,室外的温度会有所提高,齐沙的麻雀军团就会飞来飞去帮着收集信息。

  不过这段时间,没有收集到多少有效的信息,倒是晶晶每天在齐沙耳边聒噪的八卦。

  晶晶毕竟是一只麻雀,还不太懂人类的一些事情,所以有时候听到的信息,让人哭笑不得。

  “大兄弟,我听说湖南的xx家每天晚上打媳妇儿,那声音啪啪啪的,要出人命了,他媳妇儿吱哇乱叫......要不你救救她吧?”

  “大妹子,不能听墙角啊!人家那是两口子之间的情趣!放心吧,出不了人命,就是时间长了会造出个新生命!”

  “你们人类生孩子太吓人了,我们麻雀就不会那样!”

  “......”

  齐沙一脸黑线,心想:“所以你是禽兽了,当然不懂人类的乐趣!”

  “有没有听到些有用的消息啊,这种事儿以后你们自己过滤掉就行了,我要找高致远,照片不是都给你们看过了?”

  晶晶一脸委屈:“我这不是不懂就问问吗?”

  幸亏是个鸟问了这问题,要是个人这么不耻下问,不知道得多尴尬?

  晶晶歪着小脑袋,眼珠子咕噜噜转来转去,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

  “有个兄弟,说它好像在湖北的一个小地方发现了个男人有点像你说的那个坏人。”

  齐沙双眼放光,从肩头一把住抓了晶晶,激动地问:“真的吗?让它带我去找人吧!”

  那只麻雀被齐沙抓得太用力了,翻起来白眼。

  “你快松手,都要被你捏死了!”

  齐沙连忙松开了双手,抱歉地说:“不好意思,我激动了!”

  晶晶喘了口气,缓过来才说,“那个兄弟有点难缠,我不太想见它!”

  那表情就像是一个女人,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舔狗”一样,就怕甩不掉他。

  “大妹子,你牺牲一下,就当帮兄弟一个忙,不行吗?大不了以后你生了小麻雀,我负责给你们弄吃的!”

  “不是我牺牲不牺牲的问题,是你要找的那个人是个变态!”

  晶晶说着用翅膀捂住了自己的胸口,后来想想鸟也没有“豆腐”可吃,尴尬地挥了挥翅膀。

  “哈哈哈,放心吧,变态还不至于饥不择食!再说了,有我保护你呢,大不了你还可以飞啊!”

  “人家主要也不太愿意见到霸天那个舔狗!”

  “霸天?噗!”

  齐沙一个没忍住,刚喝到嘴里一口水,全喷了出来。

  没想到那个“舔狗”麻雀起了个这么吊炸天的名字,一只小麻雀,叫霸天,也是真敢想,估计也是个麻雀中的屌丝。

  “我也觉得得它的名字太土了,好不好?”

  “咳咳,霸天现在在哪?能让它带我们去找高致远吗?”

  “在湖南,刚才说的那个打媳妇的人,就是它告诉我的!”

  “......”

  齐沙心想,这不就是男人套路女人的招数吗?先讲小笑话,要是姑娘不拒绝,就开始讲大尺度的黄段子。

  要是成功让那姑娘接受了黄段子的洗礼,下一步就开始摸摸小手,搂搂小腰,再就是亲亲小嘴,步步为营......

  这霸天也不是什么好鸟!

  “在湖南啊?”

  “没事,它一天就能飞个来回!”

  “这么强壮?那你还不从了它?”

  齐沙不由地想,要是自然界不都是弱肉强食的吗?身体强壮的动物自然享有优先的择偶权,也才能孕育出更强壮的后代。

  晶晶不会不喜欢霸天的,可能还是没开窍吧。

  晚上,果然那只叫霸天的麻雀飞了回来,齐沙也到火车站买了南下的车票。

  第二天一早,一人俩鸟便出发了。

  不得不说,好几年了高致远的反侦察能力更胜一筹了,他选择的地方很偏僻,周边生活的人也很少。

  高致远行踪不定,神出鬼没。

  齐沙他们找到地方的时候,向周围人打听,人们竟然都说没见过这个人。

  “小伙子,最近这一代不太平,你一个人可得当心啊!”

  路人叮嘱了一句,又说:“最近有变态杀人狂在城郊出没,据说专门杀穿红衣服的女人!”

  “哦,那我应该不是他的行凶目标!”

  再说了齐沙还有一身散打功夫傍身,还有他的麻雀军团在空中俯瞰,就相当于是无数个活体摄像头。

  “都死了好几个女人了,都是穿了红衣服或者戴了红围巾之类的。”

  老人简单说了一下变态杀人狂,几起案件发生的间隔时间并不长,据说警方都束手无策,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只能让女人们尽量天色晚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齐沙谢过老人的提醒,并没有把变态杀人狂的事太放在心上,毕竟他是来找高致远的。

  他跟着霸天找到了高致远的藏身之地,这时候天已经黑了。

  高致远藏身在一片荒芜许久的破败院落之中。

  这种房子在附近的村子里不在少数,大部分都没人居住,只有邻街和大路旁的房子会有些租户,用来当废品收购站,或者为来往的大车加水补胎。

  那些用红油漆歪歪扭扭写几个大字“打胎、补气”,还有油漆滴落的痕迹,就像血迹一样流淌下来。

  在傍晚昏黄的灯光下,看到这几个血淋淋的大字,着实有些头皮发麻。

  然而,高致远并不在住处,他们悄悄侵入了他住的地方,那是一个荒芜很久的破旧院落。

  显然房子的主人应该离开很久都没回来了,否则也不会让人随便居住在里面的。

  齐沙拿着手电筒,在屋子里照了一下,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正准备出去,突然手电筒扫到了一片红色的东西。

  他又用手电筒打过去一束光,仔细辨认了一下发现有红色的上衣,红色的裤子,还有红色的头巾......